据澎湃新闻年4月13日报道:4月9日,河北廊坊霸州一*衣幼儿“丢失”3天无人认领,目前幼儿由警方送至当地救助站。据救助站介绍,警方已提取孩子DNA进行比对,初步判断孩子患有心脏病。
到底是丢小孩,还是丢失小孩,以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;以下针对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,也盼望孩子的父母等相关人员及时认领孩子。
律师意见
第一,若孩子是被父母等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主体遗弃、拒绝履行扶养义务,则行为人涉嫌触犯《刑法》第条,构成遗弃罪。
第二,若被遗弃的孩子因未及时救助而死亡或者受伤,因孩子本身行为能力欠缺、受到伤害甚至死亡(饿死、冻死或者其他意外事件致死)的概率、风险极高,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对此可能存在间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涉嫌触犯《刑法》条、条、条,过程故意杀人罪、、过失致人死亡罪、故意伤害罪。
第三,本案中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,具有监护、扶养义务的主体:1、孩子的父母系法定监护人,应当承担第一顺位的监护、抚养、教育义务;2、若其父母死亡、丧失监护能力,孩子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监护人;3、未成年的兄、姐为第三顺位监护人;4、若上述人不存在、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,其他有能力的个人、组织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*部门同意,也可以担任监护人;5、无法定监护资格的人,由民*部门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。
(北京资深律师王洋)第四,若遗弃孩子的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、影响不甚恶劣,则不会当然被认定为遗弃罪或者必然接受行*处罚。因此,希望孩子的父母早日看到相关部门的公告及启示,将孩子接回家,避免风险扩大。
第五,丢孩子并非个例,尤其在人口流动比较大的地方,如外来务工等因素,丢孩子的发生相对频繁。因此,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应当加强人员登记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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